在新乡工伤休完假能不能在新乡继续上班?

安徽 - 淮南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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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淮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伤者职工可以到医院找主治医生继续开具病假条;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伤者职工应当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1-03-15 22:0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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