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女方要把房子卖掉,需要男方签字吗

河北 - 沧州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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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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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是婚后取得,如果也是你俩名字,那么处置卖掉住房,需要你俩签字,才可以,除非事先,你俩凭离婚协议,办理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了这一方名字房产证,那么他可以自己处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第二十六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2021-03-15 04: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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