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家属后多久被执行

广东 - 中山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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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家属后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被执行,规定接到最高人民执行命令后七天内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
第一项、
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
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2021-03-10 12:0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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