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现在被警察抓了,警察说他涉嫌一起诈骗案,他已经被关了一个多月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呢?

湖北 - 武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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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务

地区:湖北 - 武汉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1-03-10 11:0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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