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我们公司里面辞职了之后就直接走了,没有等公司的批准,如果现在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可以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一般是怎么样来扣除损失的?

云南 - 文山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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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维权顾问

地区:云南 - 文山

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可参考如下规定:1.《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3-09 21: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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