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家里财产都被丈夫拿空了,就想进行公证一下,请问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公证怎么进行呢?
[律师回复]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公证,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