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断断续续地请了三天的病假去看病,后来单位还找我确认过是病假是有工资的,最后却给我扣完了工资,解释说我们单位就是这么规定的,这种标准合法吗?

河南 - 周口 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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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纠纷解决法务

地区:河南 - 周口

病假工资计算标准: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021-03-01 05:0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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