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村的普通农民,当初通过申请土地经营权承包了村集体十五亩农业用地,用于种植水果园谋生,结果现在当地政府土地建设规划,将要对我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土地使用性质不一样,该如何给予经济补偿?

台湾 - 苗栗县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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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021-02-23 10:0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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