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自己的男友生活七年了,那么未按婚姻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两个人一直没有补办离婚登记,现在其中一方因意外去世了,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财产?

贵州 - 黔东南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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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21-02-20 12:1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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