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邻居家的大妈把房子赠予给了他自己的孩子,并且完成了产权的转移登记。现在他孩子不孝顺,对他不好,他使他生气,他现在能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呢?

江西 - 上饶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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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答疑法务

地区:江西 - 上饶

房产赠与自己的孩子,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父母就丧失了对房产单独处置的权利,并且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符合上述(二),因此赠与人可以将房子要回来。赠与子女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1.房屋一旦赠与女子,除《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外,不得擅自撤销。2.房屋赠与子女,产权即归子女所有,之后子女买卖或抵押房产,父母也无权干涉。3.如果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想追回房产,需在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力。一年后行使权力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1-02-20 10:4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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