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山西 - 太原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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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律助手

地区:山西 - 太原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1-02-20 01:5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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