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之前我曾经受过一次工伤,当时在医院待了两个星期,我就回到这个工地继续工作了,结果现在说我工作能力不足,于是就辞退了,我单位是没有提前30天跟我说的,是不是需要对我进行补偿呢?

贵州 - 黔南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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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 - 黔南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1-02-18 13:3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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