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中借款人有约定还款日期,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诉讼时效是否为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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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计算,由于到期后借款人归还过借款,诉讼时效在他还款那天发生中断,从次日重新计算两年;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从他还款那天开始计算两年(担保债权在计算诉讼时效前还有一个除斥期间即保证期限,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担保人主张债权后除斥期间消灭,从次日开始转为计算诉讼时效两年)。

2017-09-10 09:5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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