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原本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如今已经连续工作十年多了,用人单位却因为效益不好需要裁员,如果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什么补偿?

黑龙江 - 绥化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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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02-09 11:5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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