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为了给他彩礼钱,我们全家人都是到外面去找亲戚借的钱,如果说因为给付了彩礼钱之后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黑龙江 - 牡丹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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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2021-02-09 08:5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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