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双方都已经决定好离婚了但是我们不能就我们的房屋价值及归属问题达成一致,那依照规定,离婚时该如何确定夫妻间的房屋间的价值以及归属啊?

四川 - 绵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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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法务团

地区:四川 - 绵阳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2021-02-09 06:3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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