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他是在我们老家那边搞装修的,然后前两天的时候她在雇主家里面去干活,结果受伤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话应该要求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 - 苏州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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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务团

地区:江苏 - 苏州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2021-02-08 17:4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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