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明明都只有一套房子,凭什么要把房子给他,如果夫妻两个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时候,人民法院一般会怎么样来处理呢?

安徽 - 淮北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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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诉讼法务

地区:安徽 - 淮北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2021-02-08 17:2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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