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就共同有了一些财产,但是离婚的时候以口头的形式约定了财产归谁所有这个约定是否是有效的呢?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分割的呢?

四川 - 雅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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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法务

地区:四川 - 雅安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2021-02-08 07:3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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