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个员工在给单位干活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单位看他不能干活没有利用价值了,就强行跟他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是应当继续履行呢?

黑龙江 - 伊春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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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遭受工伤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款》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合法赔偿。

2021-02-07 09:5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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