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大卡车的时候把别人给撞死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吗?

山西 - 吕梁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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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2021-02-06 11:4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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