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子是父亲去世之后经遗产留给我的,而且已经是公证过的房子了。公证过的房屋在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是否属于禁止买卖的范畴?

山东 - 潍坊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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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潍坊

公证过的房屋在没有办理过户且不属于法律禁止买卖的范畴内,是可以买卖的。没有办理过户,即使已经进行了公证,仍然属于出卖人的财产,其可以处分该房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1-02-06 05:4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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