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女儿比儿子有孝心多了所以财产我也要留给女儿。,女儿尽了赡养义务之后,如果说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遗产分配给女儿,像这种情况的话可以吗?

山东 - 济宁 收养
1位律师回复

房产拍卖法律服务

地区:山东 - 济宁

女儿尽了赡养义务后,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写明将遗产分配个女儿,或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娘家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02-05 18:54:0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