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学这些年一直都在外地那边工作,现在我才知道一直都是从事诈骗,如果说诈骗财物达到数额的标准,但是现在别人已经积极的退赃,赔偿了,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青海 - 海南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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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纠纷顾问

地区:青海 - 海南州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因此在满足上述情况时,可以通过减轻处罚,来确定诈骗罪最终的刑法。

2021-02-05 13:1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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