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哥哥离婚的时候,已经跟他的妻子而划分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现在他们又复婚了,那么之前划分的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黑龙江 - 哈尔滨 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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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第一次离婚时,双方将共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复婚时该部分财产理应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1-01-24 00:0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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