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过来给我借钱,还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当时说愿意支付给我利息,我就直接把钱给他了。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他有没有构成诈骗罪?

重庆 - 永川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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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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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欠条的,本人承认有借款的事实。原则上,应当认定是借贷关系,即使有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也不宜认定为诈骗。对方报警时,警方一般会告知这是民事经济纠纷,要求其向法院起诉。诈骗罪是指以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1-01-10 19:4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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