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民间那种借贷类型的是没有办法写好利息的,结果我是跟对方属于口头协商了利息,但是没有写在借条上面,现在她不同意给利息,这个利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吗

山西 - 长治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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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法务团

地区:山西 - 长治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021-01-04 17:3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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