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吗?

重庆 - 北碚区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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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法务

地区:重庆 - 北碚区

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可参考如下规定:1.《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1-04 17:1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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