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申请宣告失踪没有先后顺序,只要是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死亡有先后顺序之分,顺序在前的人没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后面的人不得申请宣告死亡。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顺序在前的人没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后面的人不得申请宣告死亡。 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应当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020-12-31 21:13: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