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因为肇事逃逸被抓,但是检察院根本就不批准逮捕,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吗?

湖北 - 十堰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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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湖北 - 十堰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0-12-28 08:3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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