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最近借别人的身份证信息,给自己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用于日常购买商品刷卡使用,直到最近欠款太多不归还被银行察觉,这种情况是否满足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四川 - 广元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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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广元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2020-12-27 23:5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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