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公司严重亏损,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江苏 - 盐城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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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法务团

地区:江苏 - 盐城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连带责任。 相关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12-19 10:2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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