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赠与,可以立遗嘱吗

山东 - 临沂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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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纠纷调解师

地区:山东 - 临沂

1、《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本案中的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的,因而无法订立遗嘱转增他人;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通过继承而取得。在“地随房走”的场合,继承人仅是因继承房屋而得以继续使用所继承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其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020-12-13 16:3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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