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协议离婚,双方拟定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还具不具备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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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按照其规定的格式书写),然后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020-12-09 20:1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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