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两年前因为生意周转需要借钱,找我作为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现在他还不上钱,债权人要求我还款,我想行使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

广西 - 贺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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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化解员

地区:广西 - 贺州

你好,先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没有这一明确约定,在法律上则推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如果在诉讼或仲裁前行使,应以主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或未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条件;如果在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中行使,应以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关的裁决未生效力为条件;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应以未采取为条件。如果上述程序条件均已到位,经过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则保证人再不能继续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此外,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功能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根本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2020-12-04 08: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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