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她在一个服装店里面上班,结果现在因为顾客闹事,我妹妹去劝阻的时候被打了,如果员工在工作的岗位上,因为履行本人职责遭受到暴力侵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西藏 - 那曲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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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答疑法务

地区:西藏 - 那曲

员工在工作的岗位上,因为履行本人职责遭受到的暴力侵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顾客闹事,员工履行本人工作职责进行制止而受到的暴力侵害是符合履行本人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侵害的条件的。所以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1-26 02:2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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