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当初因为与姐夫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离婚后姐姐负责带孩子,姐夫按月支付固定金额的子女抚养费,结果现在随着物价上涨,原抚养费标准太低,姐姐该如何要求增加?

湖南 - 湘西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湘西维权顾问

地区:湖南 - 湘西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20-11-20 18:01:1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湘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