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婚后我辞去工作专心在家里照顾公婆和孩子,老公在外面赚钱养家,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经济收入基本都交由公婆保管,现在老公在外面有了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处理?

安徽 - 六安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平台优选法务

地区:安徽 - 六安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2020-11-20 00:38:1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