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房子被自己的租客又转租了出去,现在房子被对方损坏,出租人可否主张次承租人责任?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赔偿?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有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湖南 - 衡阳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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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维权顾问

地区:湖南 - 衡阳

出租人与次承租人无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因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而产生,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2020-11-19 11: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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