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夫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在经过五年的长期治疗堂姐夫的病也没有愈合,所以堂姐就提出利了离婚,那么离婚时堂姐需要给予堂姐夫一定的经济帮助吗?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 - 泉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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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律通

地区:福建 - 泉州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处理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在实践审判中,法院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2020-11-08 12:2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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