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下称甲方):身 份 证 :
买方(下称乙方): 身 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2、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3、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人民币) 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4、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2020-10-31 10:34: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