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陕西 - 延安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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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020-10-30 23:2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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