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在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工作了十几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最近几年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不得不通过裁员形式减负,现在叔叔被无故辞退,可以获得什么经济补偿金?

甘肃 - 临夏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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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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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10-27 05:2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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