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生前留有一份遗嘱,明确其死后名下房产由再婚妻子李女士继承,遗嘱落款有张先生亲笔签名及日期。那么李女士办理房地产登记过户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浙江 - 温州 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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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诉讼咨询

地区:浙江 - 温州

遗产继承房产需要登记过户应当到遗产所在的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有如下四种:(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2)房地产证;(3)继承权公证书;(4)遗产所在的市的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根据当地需要的其他材料

2020-09-30 13:2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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