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了担保责任,那个债主到期了之后直接就是找了我还钱,因为说欠他钱的跑路了。当时提供担保我也是受了威胁,但是没办法还是还了。那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找欠钱的那个人要?

安徽 - 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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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蚌埠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020-09-30 10: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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