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的一名同事,由于跟我关系不好,但是我并没有得他,他却在微博上散播我的谣言,说我是个变态,并且对她有性骚扰,他是已经损坏我的名义,是否已经造成诽谤罪呢?

西藏 - 那曲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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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那曲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2020-09-30 00:2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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