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一些业主购买这个房子就是用来投资,所以一直是闲置的状态,部分业主就以并未入住并且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用,我们物业公司如果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不会予支持?

广西 - 桂林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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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法务团

地区:广西 - 桂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2020-09-28 19:5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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