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别人找我租房子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了,他搬走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的东西有些都损坏了,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 - 肇庆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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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法律顾问团

地区:广东 - 肇庆

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0-09-19 04:0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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