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在撞伤我妈之后就驾车逃逸了,现在他已经被警方抓住了,那么警方可以对他先行拘留吗?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多少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吉林 - 通化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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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20-09-17 09:5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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