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开了一家制药公司并且他有着很多的独家的药物,因此他就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来构成垄断协议,工商局发现之后就对他公司做出了处罚还被罚款了,那工商局有罚款的权利吗?

山西 - 临汾 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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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临汾

工商局是有罚款的权利。《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0-08-22 03:3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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